铜梁中学高2017级4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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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重庆医科大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3号)要求,结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中贫困毕业生定向培养招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15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市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以下简称“国家免费医学生“) 招生培养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且户籍地属于“乡村”的我市高中毕业生。具体指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市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户籍所在地性质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属于“乡村”(城乡分类代码中第一位数为“2”)属性的高中毕业生。

(二)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全市高中贫困毕业生。具体指重庆户籍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的高中贫困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专业及培养高校

我市2017年国家免费医学生共安排100名本科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全科医生,定向xx区县就业),仅招收我市普通理科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填报,执行重庆市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如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通过征集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该项目培养工作由重庆医科大学具体组织实施。

三、定向就业范围

录取的国家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按“重庆市2017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名额分配表”(见附件),定向到我市16个国家级、市级贫困区县(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就业。

四、资格审查部门

(一)国家免费医学生招生对象中属零就业家庭的,由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就业局)负责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局)负责终审;

(二)国家免费医学生招生对象中属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的,由各区县扶贫部门负责初审,市扶贫办负责终审;

(三)国家免费医学生招生对象中属城乡低保家庭的,由各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初审,市民政局负责终审。

五、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国家免费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高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被录取的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生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二)国家免费医学生招生工作,是中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的任务要求,也是引导我市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服务基层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区县、直属单位务必尽快将国家免费医学生的招生培养、定向就业等相关政策信息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及时解读相关政策内容,做好培养高校和用人单位与国家免费医学生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的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加强工作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我市2017年国家免费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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